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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做好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调整所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日期:2018-07-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编办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市与越城区(高新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18〕50号)文件精神,市编办做好市与越城区(高新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调整所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先后赴相关市级部门及袍江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当前袍江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运行情况、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市级部门派驻袍江开发区机构等基本情况,并要求部门(单位)上报实际从事袍江开发区管辖区域范围内具体事务工作人员名单。

二是机构编制调整。考虑到体制机制调整后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市编办以实际从事袍江开发区相关工作的机构编制全部下划“市级部门在原袍江开发区的派出机构,界限明晰的先行成建制划转”为基本原则,根据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台账,梳理市级部门派驻袍江开发区派出机构名单及编制数量,并结合部门上报工作人员情况,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划转至越城区(高新区)的机构编制。涉及行政派驻机构8个,袍江开发区管委会和3个托管镇街,共计行政编制143名;涉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3家,袍江开发区和3个镇街所属事业单位19家,共计事业编制642名。

三是做好后续工作。下一步,将按照“职责明晰、属地负责、高效运行”原则,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梳理完善市与越城区的职责边界,及时调整市与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同时,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做好人员划转工作,此次体制调整共划转行政人员138名,事业人员57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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